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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為新臺幣三百萬元整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0990030097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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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整,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