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所詢保險業資金購買「寶來標智滬深 300 基金」之適法性疑義乙案,復
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 貴公司 98 年 6 月 16 日寶信指字第 09800
00248 號函辦理。
二、保險業資金購買經本會核准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並以新臺幣
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依本會 97 年 4 月 30 日金管保一字第 0
9702055990 號函規定辦理。
正 本: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副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團
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檢查局、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