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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來臺就學之海外學生開設非支票存款之一般存款帳戶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2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0980060687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存款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銀行辦理來臺就學之海外學生開設非支票存款之一般存款帳戶(含新臺幣
及外幣帳戶)規定如下:
一、來臺就學學生開戶須徵提之證件如下:
(一)合法入境簽證(或戳記)之外國護照或僑務委員會所核發之華僑身
分證明書。
(二)居留證或統一證號基本資料表。
(三)依其本國法屬限制行為能力者須取得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法定代
理人同意書或經在臺監護人簽署之同意書。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