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有關金融機構存款戶辦理「電話語音」或「網路銀行」業務之新約定轉入
帳戶應於申辦日後次一日生效之規定,對於存款戶於同一金融機構之同戶
名帳戶得免適用,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說 明:一、依據臺灣銀行 97 年 10 月 8 日銀電字第 09700380131 號函暨中
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98 年 5 月 18 日全一電字第
0981000536A 號函辦理。
二、本會為積極維護存款客戶之存款財產,避免其因一時不慎受騙損失,
爰於 95 年 8 月 21 日以金管銀(一)字第 09510003310 號函說
明二規定,自 95 年 10 月 1 日起,凡存款戶辦理「電話語音」或
「網路銀行」業務之新約定轉入帳戶者,該新約定帳戶一律於申辦日
後次一日始生效。
三、有關存款戶本人同戶名之「電話語音」或「網路銀行」新約定轉入帳
戶,可否不受隔日生效之規定乙節,若存款戶之新約定轉入帳戶係本
人於同一金融機構之同戶名帳戶,且經金融機構內部檢核確認係同戶
名之轉帳交易者,尚無遭詐騙損失之虞,得免適用前揭於申辦日後次
一日生效之規定;若係新約定轉入他行帳戶者,因金融機構無法檢核
他行帳戶是否為同戶名,仍應依本會 95 年 8 月 21 日以金管銀(
一)字第 09510003310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