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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有來自伊朗的資金將不允許進入美國,各銀行應特別注意與伊朗相關金融往來之交易風險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70047072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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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法務部調查局轉知關於美國財政部於含(2008)年 11 月 6  日撤銷
          對伊朗資金往來「迴轉一般許可措施(U-turn general license)」之相
          關資訊,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法務部調查局 97 年 11 月 19 日調錢貳字第 09700461580  號
              函辦理。
          二、按過去只要資金起點與終點為伊朗以外的外國銀行,美國金融機構仍
              被允許與伊朗金融機構有間接資金往來,但自美國財政部今年 11 月
              6 日撤銷對伊朗資金往來之「迴轉一般許可(U-turn general lice-
              nse )」措施後,所有來自伊朗的資金將不被允許進入美國,請  貴
              行特別注意與伊朗相關金融往來之交易風險。
          三、檢附前述法務部調查局來函影本及美國財政部相關新聞稿,請參考。
(註: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