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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停止適用有關信用合作社員工薪給及獎金發給之人事費用提報之解釋函三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三)字第0973000671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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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六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臺財錢第二○五二九號函、六十九年九月六
          日臺財錢第二○九七二號函及八十年五月十五日台財融第八○○一五六四
          一六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正    本:(登載本會全球資訊網)
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
          局、本會銀行局
     (原財政部 67.09.27 臺財錢字第 20529  號函自即日起不予適用)
     (原財政部 69.09.06 臺財錢字第 20972  號函自即日起不予適用)
     (原財政部 80.05.15 台財融字第 800156416  號函自即日起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