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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更新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國內外交易所及種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七字第09700661291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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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依    據:期貨交易法第五條。
公告事項:一、本會原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中,巴西商品與期貨
              交易所(Bolsa de Mercadorias & Futuros)之名稱變更為巴西交易
              所(Brazilian Securities, Commodities and Futures Exchange,
              簡稱 BM&F BOVESPA S.A )。
          二、公告終止巴西商品與期貨交易所之巴西銀行間三十天拆款利率(30-
              day Interbank Deposit )、巴西銀行間無擔保遠期利率(Interba-
              nk Deposit Forward Without Guarantees )、美元對巴西幣匯率(
              Dollar-Cruzeiro Reais )及 BOVERSPA Index 等 4  種期貨及期貨
              選擇權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種類。
          三、公告巴西交易所一天期銀行拆款期貨(One-day Interbank Deposit 
              Futures )、美元匯率期貨(U.S. Dollar Futures )、巴西股價指
              數期貨(Bovespa Index Futures或Ibovespa Futures )及銀行拆款
              與美元匯率價差交易之遠期利率契約(Forward Rate Agreement on 
              ID x U.S. Dollar Spread )等 4  種期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
              期貨交易之種類。
          四、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國內外交易所及種類更新如附件一、附
              件二。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中央銀行、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