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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法字第097005547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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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 4  條第 3  項、第 6  條第 3  項及第 9  條第 2  項規
          定。
公告事項:一、本會職掌法令關於證券期貨局業務部分,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有關電
              子文件、電子簽章規定之項目(詳如附表)。
          二、本會 97 年 7  月 10 日金管證法字第 0970034153 號公告,自即日
              停止適用。
正    本:貼本會公布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布欄
副    本:經濟部商業司、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檢查局、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
          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
          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表)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7.07.10 金管證法字第 0970034153 號
            公告自即日不予適用)
          不再援用: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11.25 金管證發字第 098
                    0061018 號公告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