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法字第0970034153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 4  條第 3  項、第 6  條第 3  項及第 9  條第 2  項規
          定。
公告事項:一、本會職掌法令關於證券期貨局業務部分,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有關電
              子文件、電子簽章規定之項目(詳如附表)。
          二、本會 95 年 10 月 19 日金管證法字第 0950130125 號公告,自即日
              停止適用。
正    本:貼本會公布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布欄
副    本:經濟部商業司、本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均
          含附表)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5.10.19 金管證法字第 0950130125 號
       公告自即日不予適用)
     不再援用: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7.11.03 金管證法字第 097
               0055472 號公告不再援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