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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0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法字第0950130125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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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項目。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 4  條第 3  項、第 6  條第 3  項及第 9  條第 2  項規
          定。 
公告事項:一、本會職掌法令關於證券期貨局業務部分,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有關電
              子文件、電子簽章規定之項目(詳如附表)。
          二、本會 93 年 12 月 23 日金管證法字第 0930006153 號公告,自即日
              停止適用。
正    本:貼本會公布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布欄 
副    本:經濟部商業司、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檢查局(均含附表)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3.12.23 金管證法字第 0930006153 號
       公告自即日起不予適用)
     不再援用: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7.07.10 金管證法字第 097
               0034153 號公告不再援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