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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境外基金款項收付業務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7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四字第0940003284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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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六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
          業得經營境外基金款項收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