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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申請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與其設立分支機構及核發營業執照,應填具申請書之格式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四字第0930005245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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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申請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與其設立分支機構及核發營業執照,應填
          具申請書之格式 (如附件) 。
依    據: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三十條規定。

     不再援用: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7.07.02 金管證四字第 097
               0032787 號公告不再援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