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修正後公開發行公司第一季、第三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乙份, 請 查照暨轉知相關單位或所屬會員。 說 明:本次修正後之檢查表係自申報 96 年第 1 季財務報告起開始適用。 正 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 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會計師公會、台灣省會計師公會、 高雄市會計師公會(均含附件)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01.14 金管證審字第 1030000 099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