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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修正之「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部分條文,對會計年度開始日在九十五年一月一日 (含) 以後之財務報表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六字第0940006088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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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本會 94 年 12 月 26 日金管證六字第 0940006087 號令修正之「會計師
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部分條文,對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會計年度開始
日在九十五年一月一日 (含) 以後之財務報表適用之。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檢查局、經濟部
編 註: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 年 6 月 30 日金管證審字
第 1140382786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