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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繼承非屬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取得」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三字第0960048145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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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繼承非屬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取得」。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日(
              八四)台財證(三)第○○四六一號函說明二,因繼承而取得上市股
              票,係屬本條第一項所定「取得」之範圍,不再適用。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4.03.02 (84)台財證(三)字第
       00461 號函,說明二,因繼承而取得上市股票,係屬本條第一項所定「
       取得」之範圍,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