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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證券商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風險係數表」及「資本適足明細申報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二字第0940000763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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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據證券商管理規則第 62 條及第 63 條第 2  項規定,修正「證券
              商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風險係數表」及「資本適足明細申報表」如
              附件。
          二、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3 年 3  月 1  日台財證二字第 093
              0162699 號函,即日起停止適用。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3.03.01 台財證二字第 0930162699 
       號函,即日起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