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所稱之「投資」範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二字第0930156713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法規功能按鈕區
          證券商因執行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實物申購、買回機制,而取得
          其他證券商股票,非屬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所稱之「投資」範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