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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登錄及帳簿劃撥作業,依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七字第0960072686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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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據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期貨信託基金受
              益憑證登錄及帳簿劃撥之作業,依「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
              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
          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銀行局、
          本會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