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會計師對「期貨交易人權益」採用函證查核程序可行性報告乙案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七字第095014612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所報『會計師對「期貨交易人權益」採用函證查核程序可行性報告』乙案
          ,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會證券期貨局案陳  貴公司 95 年 9  月 22 日台期稽字第
              09500085230 號函及同年 10 月 25 日補正資料辦理。
          二、旨揭報告及  貴公司前以 95 年 6  月 23 日台期交字第 095000559
              40  號函檢陳之『會計師應否對「期貨交易人權益」採用函證查證程
              序專案報告』建議會計師查核時應就「期貨交易人權益」及「客戶保
              證金專戶」科目進行函證,准予照辦。請轉知專、兼營期貨經紀商,
              自申報 95 年度財務報告起,應請查核簽證之會計師對上開 2  科目
              進行函證。
正    本: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副    本: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