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準用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 規則第十一條規定,指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及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分別為辦理期貨顧問事業之業務員職前訓練 及在職訓練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