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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台財證一字第○九二 ○○○三八九六號令廢止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一字第0950001618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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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台財證一字第○九
          二○○○三八九六號令,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廢止。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經濟部、行政院法規委員會、本會各委員、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
          會、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中華民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商業總會、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銀行局、本會保險
          局、本會檢查局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2.09.23 台財證一字第 0920003896 
       號令,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