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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申購有價證券代收付專戶」,屬證券商依法令於金融機構所開設之存放客戶款項專戶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8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一字第0940003603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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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
          理辦法」以公開申購配售方式承銷辦理預扣價款作業,及依「證券商辦理
          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第貳–一所開立之「申購有價證券代收付專
          戶」,屬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 37 條第 1  項所稱證券商依
          法令於金融機構所開設之存放客戶款項專戶。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布欄
副    本:經濟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
          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法律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