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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詢「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第八條規定有關傷害保險之保險金額上限乙案,所指保險金額係指基本保額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保局三字第0960212999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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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所詢「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第八條規定有關傷害保險之
          保險金額上限乙案,所指保險金額係指基本保額,請  查照。
說    明:復  貴公司 96 年 9  月 12 日保誠總字第 960930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