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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邇來發生壽險公司因徵才需要,使用已逾刊登期限之人事資料,致與求職者衍生爭議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8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保局三字第09502054771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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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邇來發生壽險公司因徵才需要,使用已逾刊登期限之人事資料,致與求職
          者衍生爭議。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於取得及
          使用個人或人力仲介業提供之徵員資料時,應注意「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
          護法」之規定及使用時效上之合理性,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