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殯葬費項目及金額」。 依 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1 條第 4 項。 公告事項:一、本保險殯葬費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三十萬元,其項目及金額表如附件。 二、申請殯葬費應檢具載有項目及金額之單據。 三、本保險殯葬費之項目及金額,自本法修正公布生效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