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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法第九條所稱保險經紀人得提供相關服務而收取報酬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三字第09602551731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圖表附件:
保險經紀人得提供相關服務範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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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保險法第九條所稱保險經紀人得提供相關服務而收取報酬,其服務範 圍包括風險規劃、再保險規劃及保險理賠申請服務(如附表)。 二、附「保險經紀人得提供相關服務範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