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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務員於招攬保險時若涉有犯罪嫌疑,所屬公司應確實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移送偵辦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三字第0960254092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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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保險業務員於招攬保險時若涉有犯罪嫌疑,所屬公司應確實依「保險業務
          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移送偵辦,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