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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務員於招攬保險時若涉有犯罪嫌疑,所屬公司應確實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移送偵辦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三字第0960254092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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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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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保險業務員於招攬保險時若涉有犯罪嫌疑,所屬公司應確實依「保險業務 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依法移送偵辦,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