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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關於 貴會所詢「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2 項後段所指之異動日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三字第0960010931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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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關於  貴會所詢「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2  項後段所指之異
          動日,是否即為業務員辦妥離職手續日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會 96 年 6  月 20 日壽會文字第 96061847 號函。
          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2  項後段所指之異動日即為業
              務員辦妥離職手續之日,應無疑義,惟若業務員發生死亡或喪失行為
              能力等重大無法從事招攬行為等情事,則「異動日」應為事實發生日
              或所屬公司被告知之日,以符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