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所報擬申請為保險業負責內部稽核業務人員及各部室主管或分公司主管或
具有相當核決權限者訓練機構乙案,同意辦理,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保險業負責內部稽核業務人員及各部室主管或分公司主管或具
有相當核決權限者訓練機構審核原則」規定及 貴會 96 年 4 月
10 日(96)基秘字第 0000000077 號函申請書辦理。
二、所報 96 及 97 年度預定辦理課程之工作計畫,請確實依前開審核原
則辦理,並請確實執行相關訓練時數之規定。
正 本: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