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各金融機構如於自動櫃員機裝設安全感應器、干擾器時,應注意符合電信法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8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銀局(二)字第0932000863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各金融機構如於自動櫃員機裝設安全感應器、干擾器時,應注意符合電信
          法規範,請  查照轉知。
說    明:無線電波截斷器依電信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需經型式認證方屬合格商品,其
          安裝亦需依電信法第四十八條向交通部申請核准,故各金融機構如於自動
          櫃員機裝設此類器材,應依規逐案向電信總局申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