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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台灣地區中小企業銀行辦理合會業務注意事項」停止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四)字第0934000918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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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 70 年 3  月 5  日台財融第 12516  號函所訂「台灣地區中小企
          業銀行辦理合會業務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原財政部 70.03.05 台財融字第 12516  號函自即日起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