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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經營危機處理原則」及「金融機構危機應變措施」廢止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71000009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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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財政部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台財融(六)字第○九一六○○○○三一
          號令之「金融機構經營危機處理原則」及「金融機構危機應變措施」,並
          自即日生效。
     (原財政部 91.02.20 台財融(六)字第 0916000031 號令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