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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ATM 進入英文操作介面之前,請加入提醒民眾歹徒可能利用操作英文介面進行詐騙之中文顯著警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70010232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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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97.3.10  消保官字第 0970002084 號
              函辦理。
          二、為能防制詐騙集團利用 ATM  英文操作介面進行詐騙,並兼顧金融機
              構現有 ATM  之系統功能設計,ATM 進入英文操作介面之前,請加入
              提醒民眾歹徒可能利用操作英文介面進行詐騙之中文顯著警語;至金
              融機構如受限於 ATM  機型老舊或系統功能而無法加入警語者,應於
              ATM 操作處所張貼提醒民眾歹徒可能利用操作英文介面進行詐騙之警
              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