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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後之「銀行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範本」,准予備查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40034978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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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所報修正後之「銀行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範本」,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二
          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公會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全一字第 3393 號函。
          二、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參照上開範本修正其「防制洗錢注意事項」;另
              為因應「亞太洗錢防治組織」 (APG)  之評鑑工作,請將中英文版本
              登載於  貴公會網站。
           (註:一、修正前全文請參閱九十四年三月號【其他】第二則。
                二、附件略。)

附    件:中華民國銀行公會「銀行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範本修正條文
                                                              94  年 11 月
          二、 (三) 4 (17)  交易最終受益人或交易人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函轉外國政府所提供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或交易資金疑似
                    或有合理理由懷疑與恐怖活動、恐怖組織或資助恐怖主義有關
                    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