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了解固定收益證券化商品之投資人類別及持有情形,請轉知擔任受託機
構之會員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 明:受託機構應依附件表格,統計實體發行之固定收益證券化商品各類投資人
持有之情形,於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之 15 日前將前一個
月底之統計資料提供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再由該公司彙
整實體及無實體固定收益證券化商品之統計資料轉送本會。
正 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
副 本: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