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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為落實行政院反詐騙之政策,健保 IC 卡得作為金融機構開戶之輔助審查證件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6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銀局(一)字第0940013927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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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有關以健保 IC 卡是否作為身分之證明文件,中央健康保險局業函知其各
          分局,為落實行政院反詐騙之政策,健保 IC 卡得作為金融機構開戶之輔
          助審查證件,請  查照並請轉知會員機構 (請  查照) 。
說    明:依據中央健康保險局 94 年 5  月 25 日健保企字第 0940061598 號函辦
          理,檢附上函影本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