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1. |
103.09.26 |
核釋「信用合作社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有關信用合作社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相關規定,自104年1月1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222. |
103.09.09 |
有關貴公會所報本國銀行國內營業單位與海外分支機構間得相互協助辦理存款與授信業務所需之資料確認遞送、當事人核對親簽及對保等相關建議一案,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 查照轉知。 |
行政規則 |
| 223. |
103.08.20 |
財政部 76 年 10 月 17 日台財融字第 76014881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
行政規則 |
| 224. |
103.08.12 |
檢送法務部調查局函知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公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有嚴重缺失之國家及地區名單,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辦理。 |
行政規則 |
| 225. |
103.07.17 |
本局 101 年 2 月 6 日銀局(法)字第 1000041732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各會員機構。 |
行政規則 |
| 226. |
103.07.15 |
公告中華民國一○四年銀行業休假日期表如附件。 |
其 他 |
| 227. |
103.07.10 |
所報「金融機構辦理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辦法(草案)」乙案,洽悉,請查照轉知各會員機構配合辦理。 |
行政規則 |
| 228. |
103.07.01 |
廢止有關銀行法第 75 條規定之解釋令 2 則,並自即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229. |
103.04.10 |
檢送「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第九期)」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乙份,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 230. |
103.03.27 |
重申未經核准在臺設立據點之金融機構不得於中華民國境內提供金融服務,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外國與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應切實遵守相關規定,不得辦理或協助辦理未經核准之業務。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