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英譯法規清單
英譯法規清單
法規名稱:
有關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之令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8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11303487863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序
公發布日
中/英文法規名稱
1.
2015.04.22
CH
有關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之令
EN
Corporate Bonds and Financial Bonds Held by Offshore Overseas Chinese and Foreign Nationals Must Be Included as Part of the 30 Percent Limit of Net Inward Remit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