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
114.01.08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核准符合本規則第6條之1規定之證券商,得受託買賣「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之境外基金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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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62. |
114.01.07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第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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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
63. |
114.01.03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2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第3部分證券化、第5部分市場風險及第7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除修正第2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註56自114年1月1日生效外,其餘自114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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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64. |
114.01.03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核釋本國銀行投資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務工具之資本計提規定及實施時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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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
65. |
114.01.02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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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