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八八)台財證(二)字第七六六九四號函、九十年八月二十八日(九O)台財證(二)字第OO四七六七號函、九十年十二月十八日(九O)台財證(二)字第OO六五七一號函、九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台財證二字第O九一OOO三四九二號函、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台財證二字第O九三OOO一二四一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發布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112.09.18 |
發布字號: |
金管證券字第11203838724號函 |
異動性質: |
訂定 |
內容: |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八八)台財證
(二)字第七六六九四號函、九十年八月二十八日(九O)台財證(二)
字第OO四七六七號函、九十年十二月十八日(九O)台財證(二)字第
OO六五七一號函、九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台財證二字第O九一OOO三四
九二號函、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台財證二字第O九三OOO一二四一號
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
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
子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8 年 12 月 21 日
(88)台財證(二)字第 7669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8 月 28 日
(90)台財證(二)字第 00476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12 月 18 日
(90)台財證(二)字第 00657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4.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6 月 17 日
台財證二字第 091000349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5.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3 年 3 月 26 日
台財證二字第 093000124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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