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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7 11:44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3 年 5 月 31 日台財證四字第 093012267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發布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 112.07.12
發布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20383026號函
異動性質: 訂定
容: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3 年 5  月 31 日台財證四字第 09301
          2267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銀行局、法源資
          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人吳○子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3 年 5  月 31 日
            台財證四字第 093012267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