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業已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書表格式如說明,請轉知各上市(櫃)、興櫃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及所屬會員,請查照。
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發布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109.11.25 |
發布字號: |
金管證交字第10903761052號函 |
異動性質: |
訂定 |
內容: |
主 旨:本會業已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書表格
式如說明,請轉知各上市(櫃)、興櫃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及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 明:一、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109 年 11 月 17 公告修
正「檢舉違法取得及使用股東會委託書案件獎勵辦法」第 7 條規定
,提高檢舉人之獎金數額,本會業於 109 年 11 月 25 日以金管證
交字第 1090376105 號公告修正附件一「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
用之委託書格式」之書表格式。
二、前揭公告及書表格式,可至本會證券期貨局(http://www.sfb.gov.t
w )查閱及下載。
正 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瑤先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代表人陳○誠先生)、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代表人賀○珩先生)、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代表人王○駿先
生)
副 本: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代表人邱○庭先生)、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銘先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代表人林○輝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
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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