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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AI)指引

主管機關: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
公(發)布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發)布日期: 113.06.20
公(發)布字號: 字第號
容:
1.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

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AI)指引,內容詳如附件。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