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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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
100.01.21 |
廢修正證券商轉投資經本會核准事業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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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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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
100.01.21 |
廢修正證券商投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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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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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
100.01.21 |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一年六月一日台財證(二)字第○一一○九號函、八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台財證(二)字第四八三二○號函、八十三年三月七日台財證(二)字第○○四三二號函、八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台財證(二)字第四一四五三號函、八十五年七月五日台財證(二)字第○二五○六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台財證(二)字第○四八五五號函、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台財證(二)字第○四六八七號函、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台財證(二)字第○四九六五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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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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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
100.01.13 |
廢證券商截至九十九年十二月底已提列之「買賣損失準備」及「違約損失準備」金額,應轉列為「特別盈餘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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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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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
099.12.27 |
放寬大陸地區投資人投資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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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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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
099.12.27 |
調升大陸地區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個別投資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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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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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
099.12.22 |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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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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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 |
099.12.09 |
廢/停為處理兩岸證券期貨往來,有關國內證券期貨機構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事宜,請 查照轉知會員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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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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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 |
099.12.08 |
廢公開發行公司辦理應公告或申報之事項,應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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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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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
099.11.30 |
廢開放具本國國籍及外國國籍之自然人,放棄一國籍而成為單一國籍身分後,其原持有之上市(櫃)股票,得向證券商申請辦理股票匯撥作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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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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