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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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第4項規定之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0803619347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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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其他
證明文件,於被提名人為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時,包括教師報經學校核
准兼職之文件。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