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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1 03:4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修正「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內容,請將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803002323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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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鼓勵投信躍進計畫」業經本會於 108  年 2  月 27 日以金管證投字第 10803
    00232 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依該計畫所定條件,於每
    年 6  月底前檢證向本會申請認可,同時一併提出欲適用之優惠措施;本次修正
    旨揭計畫,自即日適用,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 108  年 6  月底前提出申請者
    ,得選擇採用原計畫評估指標與規定條件。
二、另配合修正「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問答集」如附,並已公布於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
    ,俾利業者暸解及遵循。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