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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2:4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八三)台財證(法)字第○一九○○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400020083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無)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
          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83.09.23(83) 台財證(法)字第 01900  
            號函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