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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15:0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報 2009 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活動及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業務活動調查乙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7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00035058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一、依據本會證券期貨局案陳 貴公會 99 年 4 月 20 日中信顧字第 0
990002993 號函辦理。 
二、本次調查報告中有關境外基金短線交易部分,調查結果顯示 2009 年
度境外基金在台計發生 1,492 次的短線交易,惟徵收短線交易買回
費的金額為零。鑒於前揭調查結果,為避免因實務上未實際徵收短線
交易買回費可能致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
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投資人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應對銷
售機構及投資人多作宣導,並切實執行短線交易防制。 
正 本: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副 本: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