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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16:3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明細申報表」及「證券商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風險係數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3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二字第0980008804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六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
              證券商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風險係數表」及「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
              明細申報表(簡式計算法)」如附件。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
          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會檢查局、本會法律事務處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