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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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辦理議約型認購權證交易以上市有價證券履約交割者,不受不得場外交易之限制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三字第094000337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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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證券商於其營業處所辦理議約型認購權證商品交易,因採實物交割履約,
而以證券商避險專戶之上市有價證券交付者,得不受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
十條規定上市有價證券買賣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
為之之限制。
編註: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8 月 2 日
金管證交字第 1100362895 號令,自即日廢止。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